政协委员建议让私募基金尽早步入阳光地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 10:21 每日经济新闻

  私募基金游离于法,政协委员提出建议

  新华社

  针对我国私募基金一直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法律地位不确定、缺乏有效监控的情况,全国政协委员李雅芳建议,尽快赋予私募基金明确的法律身份,让其早日步入阳光地带。

  “截至去年6月底,活跃在国内证券市场的私募性质的基金规模已经超过6000亿元,估计经过去年下半年国内资本市场的迅速扩张,私募基金总规模已经达到1万亿元左右。”李雅芳委员援引一份调查材料说。

  李雅芳委员认为,国内私募基金起点较高,发展较快,规模可观。但在其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为

资本市场带来巨量资金的同时,私募基金也一直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处于地下状态的私募基金市场竞争激烈,基金管理人的投资风格比较激进,短期行为严重。一旦市场扭转或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失误,私募基金发生亏损,违规融资或通过财务杠杆借贷而来的资金不能及时偿还,形成资金链断裂,可能造成股市动荡及宏观金融的不稳定。

  李雅芳委员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尽快赋予私募基金明确的法律身份,让其步入阳光地带。同时建立符合国情的私募基金监管机制,完善

证券市场产权制度,实现机构投资者的多元化;增加投资品种,满足不同风险偏好者的投资需求;完善基金激励约束机制,控制道德风险;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证券市场,提高市场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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