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证协发起投资者教育总动员 新股民新基民成重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 06:4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新股民、新基民成为重点工作对象 证券时报记者 于 扬 本报讯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对加强投资者教育的总体部署,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通知》(详见A12版),决定将投资者教育作为一项常规性的重点工作来抓,特别要把针对新股民、新基民的投资者教育作为重点,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订投资者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通知》指出,去年以来,随着证券市场行情转暖,证券交易量急剧增加,投资证券市场的财富效应日益显现,社会公众投资证券市场的积极性不断增高,新的投资者踊跃进入市场。但是,当前许多投资者缺乏证券投资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的风险意识,不了解证券投资和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点,没有区别股票和基金产品与储蓄、债券的差异,贸然进行证券和基金投资。而有些证券中介机构又对投资者缺乏正确的引导和风险提示。这些都给证券市场和基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带来很大的隐患,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已成为全行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为此,《通知》要求,当前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特别要针对新股民、新基民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向他们宣传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讲解证券开户和交易流程、证券投资常识与风险控制以及识别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和基金代销机构。要在营业网点张贴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到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买卖股票、基金等证券产品。要严格执行开户程序的相应规定,确保账户真实、准确、完整。要通过各种形式帮助投资者了解股票、债券、基金、权证等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特征;帮助投资者了解自已的风险承受能力,引导投资者选择适合自已的产品;帮助投资者了解市场和市场的发展历史,认识市场的波动性特征。 对于基金公司会员,《通知》强调,基金公司及其委托的基金代销机构要合规销售,重点针对在银行网点初次购买基金的投资者开展基金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工作。受托销售的银行要在营业网点的显著位置张贴风险提示告示或宣传画;要向初次购买基金的投资者正确介绍基金投资知识,强调基金与储蓄、债券的区别,明确告知投资者基金有可能取得较高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引导投资者购买风险适宜的基金品种。对于证券公司会员,要求进一步加强所属营业部和服务部的投资者园地建设,注重对新业务、新产品的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同时,各地方证券业协会也要加强对本辖区会员单位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广泛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 据了解,中国证券业协会今年还将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持续深入地推动投资者教育工作,具体工作包括拟于年内组织编写各类证券投资知识普及手册和制作光碟,举办征文或知识竞赛,在协会网站开辟投资者教育专栏;通过报刊、电视台和网站等大众媒体向投资者发布风险提示公益广告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