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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新旧会计准则实现平稳对接 市场对实施反应良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 07:1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36家公司股东权益增加12亿,平均增幅为3.69%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近日,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就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透露,截至1月底,沪深两市已披露年报的36家上市公司,按新准则调整后的股东权益比按原制度计算的股东权益净增加12.28亿元,每家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平均净增加约0.34亿元,平均增幅为3.69%。

  据介绍,新准则实施导致上市公司2007年年初股东权益增加的因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引起股东权益增加约10.66亿元,“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原因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股东权益净增加3.26亿元。

  而新准则实施导致上市公司2007年年初股东权益减少的因素也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转销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引起股东权益净减少1.51亿元,“因确认职工认股权、辞退补偿形成的负债”等导致股东权益净减少0.15亿元。

  上述负责人解释说,从年报的“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汇总数据直接观察,1月份披露年报的36家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后的股东权益净增加34.30亿元,其中22.02亿元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在财务报表中列示方法的调整而导致的增加额,而不是真正增加股东权益,应当从净增加额中剔除,剔除这一因素后,36家上市公司实施新准则净增加的股东权益总额为12.28亿元。

  该负责人表示,市场对新会计准则实施反应良好,标志新准则实施实现了平稳过渡。今后一段时间,

财政部
证监会
将建立新准则实施的专家工作组的工作机制,针对新准则实施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形成专家工作组意见后向社会公布。同时,继续追踪信息披露,做好财务报告分析。待新旧转换工作全部完成后,工作重心将转向2007年中期报告的跟踪与分析,特别关注新准则对2007年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促进上市公司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新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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