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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家公司股东权益净增12亿 新会计准则平稳过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 01:10 证券日报
财政部、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会计准则实施已实现平稳过渡 截至1月底,36家已披露2006年年报的上市公司按新准则调整后的股东权益比按原制度计算的股东权益净增加12.28亿元(不包括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增加额22.02亿元),每家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平均净增加约0.34亿元,平均增幅为3.69% □ 本报记者 熊欣 今年1月1日开始,上市公司全面启动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针对实施情况,财政部会计司以及证监会会计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沪深两市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根据新准则调整后的2006年年报,市场对此反应良好,这标志新准则的实施实现了平稳过渡。 根据新准则实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对2006年末相关数据按新准则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年末数作为2007年执行新准则的年初数。据介绍,截至1月底,从沪深两市36家上市公司披露2006年年报的情况来看,按新准则调整后的股东权益比按原制度计算的股东权益净增加12.28亿元(不包括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增加额22.02亿元),每家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平均净增加约0.34亿元,平均增幅为3.69%。 有关负责人同时介绍了执行新准则导致上市公司2007年年初股东权益增减的主要因素。其中,主要有两个方面导致增加:一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从交易所购买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交易性金融资产;二是“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原因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另一方面,“转销长期股权投资差额”以及“因确认职工认股权、辞退补偿形成的负债”等则导致股东权益减少。 财政部昨日同时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若干意见,其中对于上市公司由于清欠导致净资本减少的会计处理作出指导。上市公司在办理有关的减资手续后,按照减资比例减少股本,所清偿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减少的股本之间的差额,相应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应当冲减留存收益。同时,控股股东应冲减的抵债股权的账面价值与偿付的应付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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