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高管不得超比例转让本公司股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 10:54 解放日报

  6个月内进行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据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4日指出:近期,少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规定,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在6个月内进行短线交易。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这一动向,已经核查了有关违规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这位负责人强调,每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者进行短线交易。如果这些股份持有人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对违规者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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