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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专家告诫投资者远离任何非法证券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 07:51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侯捷宁

  继2006年12月初上海市高院对非法发行股票的美国必得利财金集团公司主犯台湾人潘学成判处无期徒刑后,同年12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同样是非法发行和经营股票的案件,该案件的主犯台湾人 谢长华同样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案犯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两起案件的判决,无疑显示了监管部门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决心,同时也更有力地维护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揭秘海外上市骗局

  事实上,通过这些非法发行和经营证券的案例可以发现,案犯都是打着海外上市的幌子,借空壳公司之名疯狂敛财。

  谢长华案就是非法发行和经营证券案件中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2001年,主犯谢长华获悉推销国内“一级半市场”股权转让可获取大额利润,便起意做国外“一级半市场”股票,利用股民对美国证券市场的不了解,销售所谓“海外上市公司”股票以实施诈骗。谢长华在上海设立了恩麦联公司,但该公司经营范围内没有任何与证券相关的项目,既无从事证券或产权交易的资格,也未取得上市辅导等证券咨询服务的资格。

  此后,谢长华协同其丈夫黄友雄、恩麦联财务总监倪珊珊及刘泓泽、杨卫权、王磊、傅骐、郑戈等8人开始了诈骗之旅。

  2001年12月,谢长华以加拿大麦阁莫公司名义与常州百老汇集团公司签订了帮助百老汇公司至境外上市融资协议,并以2.2美元/股销售所谓百老汇股票,并确定上市日期、价格等虚假信息,共销售所得人民币519万余元。事实上,该公司并未上市。

  2003年10月,谢长华与苏鹏公司签定协议,为其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融资提供服务。2004年4月起,谢长华、刘泓泽、杨卫权、王磊等人以恩麦联等公司名义在上海多处以1.7美元/股、2.2美元/股的价格销售美国上海

化工股票,销售所得2358万元。事实上,谢长华只是在美国粉单市场购买了一家壳公司,更名为美国上海化工公司。

  2004年10月,谢长华以恩麦联公司名义与安基公司签定协议,为安基公司在美国买壳上市提供服务,并在上海三个销售点以1.5美元/股、1.7美元/股、2美元/股的价格销售了所谓安基美国股票,销售所得741万余元。

  事实上,谢长华只是在美国购买了空壳公司,注册成立安基美国生物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并无资产注入也未上市。谢长华为实施诈骗还自制了安基美国股票,欺骗股民。

  2004年12月,刘泓泽授意王磊以斯多克公司名义与上海玉同药业股份公司签订协议,帮助玉同公司赴美国纳斯达克市场融资。此后,就以2.2美元/股销售美国玉同股票,销售所得505万元。事实上,玉同公司在案发后在美国OTCBB市场上市。而刘泓泽、王磊明知擅自向不特定公众出售股票系非法行为,仍对外非法销售美国玉同股票。

  在3年多的时间里,谢长华、黄友雄、倪珊珊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2187万余元,杨卫权非法经营数额达1432万余元,王磊达1938万余元,傅骐达2359万余元,郑戈达741万余元。

  2006年12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结束了谢长华等8人的罪恶行径。主犯谢长华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黄友雄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倪珊珊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刘泓泽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杨卫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王磊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傅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郑戈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分辨境外上市真伪

  从以上案例可以发现,很多投资者都被非法证券发行中的高额回报所蒙骗,但他们又对国外

资本市场的情况不太了解,造成了上当受骗。

  而谢长华又故意混淆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及粉单市场、OTCBB市场的概念来欺骗投资者。

  事实上,美国证券市场是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证券市场,包括纽约股票交易所、纳斯达克——美国股票交易所、地区性交易所及柜台交易。粉单市场及OTCBB市场均属于柜台交易。公司股票在粉单市场及OTCBB市场交易,则意味着该公司并非上市公司。

  因为在OTCBB市场的公司,不是真正的挂牌上市公司,只能叫做在柜台交易的市场交易,由几个做市商相互交易,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上市公司,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亦不承认其上市公司地位。而粉单市场不要求在其系统中报价的公司符合上市要求,其中大部分公司不在证交所备案定期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这使投资者很难查询得到该公司的可靠及无偏见的信息,从而使在粉单市场报价的公司有可能成为最高风险投资。

  因此,有关专家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到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不要对任何非法证券活动抱有幻想,提高防骗识骗能力,远离非法证券活动,防患于未然。

  监管部门重拳出击

  在告诫投资者远离非法证券活动的同时,监管部门也重拳出击,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协调作战,有效形成了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合力。

  据了解,北京、上海等地方人民政府为加大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力度,先后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执法部门参加,为有效遏制本地区非法证券活动蔓延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由证监会牵头,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并邀请高法院、高检院等有关单位参加,成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负责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组织协调、政策解释、性质认定等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证监会。证监会要组织专门机构和得力人员,明确职责,加强沟通,与相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工作机制。

  记者了解到,为了贯彻《通知》的精神,证监会正在积极筹建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并做着一系列的准备工作。相信随着“打非”工作的深入展开,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的行为将被彻底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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