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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证券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嘉宾讲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 12:12 证券日报

  新《公司法》、《证券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嘉宾讲话

  编者按: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国证监会共同举办的“《公司法》、《证券法》(以下简称“两法”)(修订)实施一周年座谈会”日前在京举行,十五个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议在回顾了“两法”实施一年来资本市场发生的重要变化,总结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所做工作的同时,也对资本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提出了批评、建议或意见,并共同研究了新形势下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任务。座谈会的意义重大而深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

  稳步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会上表示,“两法”的修订和施行体现了资本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营造了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法治环境。

  成思危指出,一年来,经过各方面的努力,“两法”配套立法工作全面推进,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执法协作机制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功能进一步加强,规模迅速扩大,品种日益丰富,交易十分活跃,投资者信心逐渐恢复。“两法”的修订促成了资本市场的重大转折。实践表明,资本市场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换代、融资结构改善、金融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资本市场与国民经济的关联度进一步提升,有效地推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成思危强调,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任重道远,还有许多深层次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决不可因为牛市的到来而盲目乐观,麻痹大意。对最近市场上一些过于乐观的看法,应当保持冷静的头脑,理性看待资本市场的财富功能,把握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要按照构建

和谐社会的精神,稳步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一是要以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为中心,抓紧期货法制定工作,加强金融衍生品市场和多层次市场体系法律制度建设。二是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增强立法及时性和前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三是监管部门要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己任,严格监管,规范执法,完善证券期货民事赔偿案件审理制度等。四是要注意兼顾各方利益,督促相关市场主体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应有社会责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正庆

  坚决落实依法治市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正庆在会上指出,“两法”修订实施,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提供了与客观经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法律环境和有力的法律保障。纪念“两法”实施一周年,应坚决落实依法治市,坚持不懈地把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到实处。越是形势好转,越要重视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使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自觉遵纪守法。

  他认为,这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这次“两法”的修订,对原来法律规定的某些限制性条款,比如限制实行综合化经营,限制某些合规资金入市、限制发展衍生工具、限制融资融券等方面都进行了必要的调整。这些内容的修订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创新留下了法律空间、提供了法律依据。

  周正庆指出,贯彻实施“两法”要坚决落实依法治市,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为这次修订了“两法”以后就把过去市场上存在的问题,比如上市公司“一股独大”、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包括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实践当中要坚持不懈地落到实处。

  同时,他还指出,客观经济形势和资本市场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两法”的修订虽然解决了某些当前存在的问题,但随着经济和市场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还将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今后要继续关注实施的情况和市场发展的要求,为今后进一步完善“两法”积累经验。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安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指出,新的“两法”公布施行后各方面高度重视,为保证其有效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一年来的实践看,公司设立、运作更加规范,证券市场一系列重大改革和依法监管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一些多年来困扰证券市场发展的难题正在得到解决。

  他同时指出,在充分肯定“两法”实施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应当清楚地看到还存在的问题。一些公司在设立、出资和治理结构等方面不依法、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公司违法、违规运作,严重侵害股东权益和债权人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发生的违法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的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必须依法惩治;一些上市公司大股东长期、大量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问题还需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等等。同时,对“两法”规定的一些新的制度也还需要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具体规定,以增强其可操作性。

  安建指出,在市场经济中,没有公司和证券的依法规范和健康发展,就难以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今后,这两部法律也还需要与时俱进,随着实践的发展而适时修改完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法》、《证券法》的有效实施,是我们各有关方面共同的责任,我们应该共同努力。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

  “两法”配套法规正在起草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表示,“两法”修订实施后,法制办高度重视“两法”配套行政法规的起草工作,已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的起草工作纳入2007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草案)。

  张穹透露,目前,法制办正与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共同抓紧进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等法规的起草工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主要是依据《公司法》关于建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规定独立董事的资格、产生机制和工作制度。《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旨在防范和化解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则是针对部分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比较混乱的状况,明确监管机构职责,重点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外部监督的力度。

  他认为,实践证明,修订后的《公司法》通过降低公司设立的实质条件和减少、简化设立审批,以及严格公司的清算、结算制度,设置了宽进严出的市场进入与退出机制,为扩大就业、繁荣市场和维护交易秩序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通过适当缩小强制性规范的比重,合理扩大任意性规范的调整范围,凸现了放松行政管制、尊重公司自治和交易主体责任自负的精神;通过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等公司组织机构的工作机制,清晰界定各方职权、义务与责任,体现了健全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防范公司控制权道德风险的要求;通过落实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和质询权,规定股东的直接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以及引入“法人人格否认”、“关联关系规范”等制度,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的中小股东、债权人、职工等的合法权益,既切中我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时弊,也有力回应了“内部人控制”等世界性公司治理难题的挑战

  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

  营造不断创新的监管环境

  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在座谈会上表示,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运行效率,保监会将准备出台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以及《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在改进和健全保险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的同时,也注意保护保险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营造一个不断创新的监管环境,通过肯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力量,发挥市场的自治作用,力图构建一套完善的、与市场需要相适应的保险监管体系。

  他认为,《公司法》有效地完善了公司治理,健全公司内部制衡机制,提高公司运行效率。新《公司法》是一部注重公司治理的法律,此次修改在正确处理股东会和董事会关系,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以及强化董事、高管的责任方面均有重大修改。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对资本雄厚、利益相关人众多、社会影响层面大的金融机构尤为重要。保监会已经提出,将公司治理与偿付能力监管、市场行为监管一起作为监管的核心内容。保监会在今年年初颁发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实行》,从强化主要股东义务、加强董事会建设、发挥监事会作用以及规范管理层行为等方面对保险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规范和引导。此外,还准备出台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以及《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魏迎宁还表示,规范与发展是新《公司法》和《证券法》确立的主旋律,两法以规范公司运作、明确市场规则以及尊重公司自治的方式来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这是两法积累的经验,也给保监会正在进行的保险法修改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在此次《保险法》修改过程,保监会以合理配置当事人权利义务为目标,通过完善保险经营规则、健全偿付能力制度,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根本,以实现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

  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耿亮

  加大监管力度 创新监管方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耿亮在座谈会上表示,为继续推动“两法”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将“两法”理念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市场发展的动力,上海证券交易所将继续发挥交易所优势,在立法、执法机构的指导下,积极参与“两法”配套法规的制定,进一步推动证券市场微观层面法律关系的理顺和具体法律制度的完善。同时,继续大力发展蓝筹股市场,进一步增强市场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创造条件,坚定不移地支持大型优质企业到上交所发行上市和已在境外上市的优质公司回归国内市场,并支持已上市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重组兼并,做大、做强。此外,在推进市场创新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一线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水平,维护市场诚信。

  耿亮表示,2006年,对中国资本市场来讲,是最令人瞩目的一年。一年来,上交所充分利用良好的法制机遇,大力推进改革和发展,市场取得了长足进步。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交易量的增加,上市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市场质量明显提高。在新的上市公司中,出现了以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石化招商银行、宝钢、长江电力中国联通等一大批蓝筹企业,极大地提升了上海证券市场的投资价值和蓝筹市场地位。

  他说,在推动发展市场的同时,上交所还加大了监管力度。今年审核各类披露文件3.3万份,日均132份,发出712份监管关注函,15份通报批评函,对17个上市公司进行了公开谴责;调查异常交易245起,涉及390多家营业部、3000多个证券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

  争取尽快适时推出创业板

  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在座谈会上表示,当前,随着“两法”实施和股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资本市场正发生转折性变化,深交所迎来跨越式发展的崭新时代。在新的形势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两法”,对资本市场而言是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对于深交所而言,是不断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石。他还表示,深交所将加快发展中小企业板,积极推进多层次市场建设,争取尽快适时推出创业板。

  陈东征介绍了深交所将在未来做好两个方面工作:第一是切实加强一线监管,最大限度的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从交易所的定位来看,要提高市场信心,最根本的首先是要保证市场秩序规范,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从打造中小企业板“诚信之板”,到推动主板做优做强,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建设以及下一步推出创业板,发展多层次市场、推进产品业务创新的基本前提在于:切实加强一线监管,最大限度的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这是深交所今后几年工作的基本思路,也是切实履行两法赋予交易所监管职责的必然要求。

  第二是加快发展中小企业板,积极推进多层次市场建设。要抓住时机、加快发展中小企业板;发挥合力、积极推进代办转让系统建设;以及创造条件、争取尽快适时推出创业板,其根本是要加快构建一个适应多元化投融资和风险管理需求、有效为优质中小企业和自主创新企业服务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平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

  积极完善配套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会上表示,目前,最高法院已经起草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和(三)》,这两个司法解释已经完成了专家论证工作。在《证券法》方面,就国债回购、资本证券化、证券市场上的侵权行为、上市公司的并购以及上市公司的退出市场机制等问题作了大量的调研工作,为下一步制定有关的司法解释积累了素材。

  奚晓明介绍了最高法院在司法审判领域中贯彻“两法”所做的工作,他指出,高院积极开展了对各级法院法官的培训工作,并及时制定了有关新旧法衔接的司法解释。今年三月,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在程序问题上,新规定了新旧公司法衔接问题。同时还组织专门力量对于新法适用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调研、考察和研究,为制定新法的司法解释奠定基础。目前,最高法院已经起草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和(三)》前者主要涉及公司设立、股权确认与股权转让、公司机关决议效力、股东权行使、股东代表诉讼等问题,后者主要涉及公司解散和清算。目前,这两个司法解释已经完成了专家论证工作。在《证券法》方面,就国债回购、资本证券化、证券市场上的侵权行为、上市公司的并购以及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等问题作了大量的调研工作,为下一步制定有关的司法解释积累了素材。

  奚晓明认为,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实践对于《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立法及其施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综观中国公司制度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到,除了市场的运行和竞争环境对于立法的推动之外,法院的审判工作也在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

  严打证券刑事犯罪 维护经济秩序安全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指出,《公司法》、《证券法》是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按照修订后《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能,为“两法”的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姜建初表示,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作为最为重要、最为活跃的市场主体,已经深入到市场经济的方方面面。资本市场的不断孕育成熟,证券市场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这些都使得涉及“两法”的民事诉讼案件逐年增加。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以司法不公和执法违法导致公司市场主体利益受到损害的案件为重点,加强了对涉及“两法”案件的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今年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股权转让、委托股票交易、证券纠纷等涉及“两法”的申诉案件二百五十多件。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法律监督工作。

  姜建初介绍,全国检察机关对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等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五百多件七百多人,提起公诉六百多件九百多人,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450件,两千多人,提起公诉一千四百多件,二千多人。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办理,发挥了打击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金融秩序的职能作用。

  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

  进一步完善有关立法

  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在座谈会上表示,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实施一年的实践证明《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对于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对于进一步确认公司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对于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行为,对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她表示,商务部也非常重视“两法”的实施,在2006年,把贯彻落实“两法”作为商务部工作的重要内容,除了积极学习“两法”外,也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研究在商务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中有哪些按照“两法”的内容来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也积极参与了有关部门贯彻“两法”修订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马秀红还指出,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商务部认真学习了《证券法》,配合证监会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一起制定了《上市公司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规定》,同时也会同国务院的其他部门,修订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其他有关规定也根据两法进行了研究。商务部将在进一步完善有关立法,在贯彻两法过程中发挥作用。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

  积极研究公司退出制度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表示,为了更好地配合“两法”的实施,国家工商总局拟订了《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目录》,并报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争取尽快公布实施《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目录》,以更好地指导企业登记机关和投资人办理公司登记。同时,工商总局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司以股权出资、债权转股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登记管理的研究,适时出台相关规定,并积极研究公司退出制度,加强对公司的后续监管。

  钟攸平指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公司登记机关,是实施《公司法》的主要行政机关之一。一年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公司登记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为公司发展创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他指出了在《公司法》实施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一是关于股东增加注册资本和改制企业货币出资比例的问题;二是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方式问题;三是关于未成年人的股东资格的问题;四是关于公司退出制度不够完善问题;五是关于抽逃出资行为认定难的问题;六是关于相互持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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