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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起S股涨跌幅比例调为5%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 09:23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吴铭 周松林 沪深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通知,决定自今年1月8日起,对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的股票(其简称前冠以“S”标记)实施差异化的交易机制,涨跌幅比例统一调整为5%。沪市将所有未完成股改公司的股票,设立特殊交易板块,简称“S板”。 2006年底推出第64批股改名单后,目前沪深两市尚未完成股改或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共有40家,其中沪市18家、深市22家,未股改公司市值占比为2%左右。 为促使股权分置问题尽快得到全面解决,督促未股改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加快股改进程,沪深交易所还将视市场情况,逐步对未股改公司采取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同时,在上市公司未实施股改前,证监会在审核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证券事务申请时,将继续对该公司实施股改的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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