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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要求年报详细分析新会计准则带来的影响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 07:2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深交所要求中小板上市公司披露年报时—— 要详细分析新会计准则带来的影响 【本报讯】 (记者 王欣) 深交所昨天发出《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板上市公司结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自身业务特点,在年报全文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分析并披露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并在财务会计报告的“补充资料”和年报摘要中披露“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会计披露要求更严 这份通知对中小板上市公司年报应该披露的内容及方式作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主要涉及募集资金使用要专项审核、股改事项应详细披露以及会计披露等。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所可能带来的影响,是本年度年报的披露重点。报告期内公司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司应当在报送年报的同时向深交所提交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的书面报告,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变更、更正的有关说明,包括:上述变更、更正的原因;具体的会计处理;如涉及追溯调整的,应当说明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是否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前任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等。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公司还应当在年报披露之前或与年报同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予以披露。 2月底完成业绩快报 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2007年3月和4月的公司,应当在2007年2月28日前编制并披露2006年度业绩快报。公司在披露年报前预计2006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经营业绩与上年相比大幅变动但未进行业绩预告,或2006年度经营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或盈利预测差异较大的,应当在2007年1月31日前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或盈利预测修正公告。在2007年1月披露年报或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司,可以不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作者:记者 王欣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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