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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保驾护航 机构投资者迎来超常规发展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 11:21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熊 欣 新《公司法》、《证券法》自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不知不觉已悄然走过一周年。在这一总体框架下,我国证券期货市场法制建设不断得以加强,机构投资者制度的发展成效卓著。 截取2001年和2006年沪指高点的两个历史时刻,从几个数据便可管窥近年来我国股市以及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历程。 数据显示,2001年6月,沪指创高2245点时,沪深两市开户总数6492.15万户,其中机构投资者为31.33万户;到2006年刷新这一高点时,这两个数据分别增长至7174.15万户和35.03万户。其中,作为目前市场最重要机构投资者的基金,其发展更是展示了超常规的速度。 2001年高点时,基金全年发行份额仅137.5亿,其中开放式基金也仅有3只;而到2006年高点时,基金全年发行份额高达3360.9亿。 另一大机构投资者是保险公司,其投资规模五年间也悄然增长了7.4倍,两个高点时刻的数据分别为1340.6亿元和11252.9亿元。此外,自2003年批准进入A股市场以来,QFII总数已达52家,总额度突破90亿美元。 中信证券研究部分析师认为,与发达资本市场相比,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无论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存在广阔的提升空间。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仍是最主要的机构投资者,但是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也都已经迈开增加入市规模的步伐。 “两法”实施以来,证监会根据“两法”的授权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证券市场的法律关系已基本理顺。而在推进机构投资者超常规发展的道路上,睿智的管理层永不满足,毫不懈怠。本月初在第五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的庄重表态掷地有声:坚定不移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 尚福林表示,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机构投资者发展的市场环境逐步改善,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体的多元化机构投资者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但是同时,机构投资者队伍规模偏小、内部结构发展不平衡、功能发挥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他据此提出,解决这些问题是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机构投资者工作的重点所在。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正面临着比较有利的环境。坚定不移地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是推进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 尚福林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资资本市场,进一步扩大机构投资者规模;扩大各类机构的市场参与程度,不断完善机构投资者结构;支持发展专业化的投资理财服务,逐步健全机构投资者功能。根据这一思路的重点工作安排为,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为机构投资者发展营造有利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积极推动基金业做优做强;稳步扩大QFII规模,积极推进QDII试点;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与保险市场和商业银行的互动发展机制;配合养老体系的改革,为长期资金入市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提高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切实履行受托人义务。 业内人士认为,从“两法”的修改到实施,再到管理层的大力提倡并落实,我国机构投资者已经取得并将继续取得更大的超常规发展。 泰阳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刘亚辉以及华欧国际证券董秘刘浩凌均认为,修改后的《证券法》的整体基调,从管制和规范变为创新和发展,给市场留下了广阔的空间。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晓蕾则指出,“两法”的修改后出台实施普及了投资者的法制观念,奠定了市场的发展基础。作为市场上主导力量的机构投资者,在抓住历史机遇超常规发展的同时,应该规范投资管理,弘扬投资文化。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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