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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国际或成股权激励第一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 02:13 东方早报

   《试行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最多可拿出公司股本总额的10%用于股权激励,一名激励对象最多可拥有公司股本总额1%的股权;激励对象长期激励预期价值或收益占薪酬总体水平的比重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昨日正式发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但该办法已经于文件印发之日———9月30日起实施。据接近国资委的人士称,西飞国际(000768)有望成为国企股权激励第一单。分析人士认为,明年国企股权激励不会较大规模地铺开。

  根据《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如果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且拥有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其高层可率先享受股权激励。

  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外部董事(含独董)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薪酬委员会由外部董事构成,且薪酬委员会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完善,运行规范;已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制度及绩效考核体系。

  目前,161户中央企业集团母公司中,只有宝钢等十几户企业的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

  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局长熊志军就《试行办法》接受采访时表示:“推进这项改革应遵循‘规范起步、循序渐进、总结完善、逐步到位’的思路,不得由国有股东单独支付股权激励的成本或无偿量化国有资产。而且要积极稳妥地进行,防止一哄而起。”

  根据《试行办法》,未在上市公司任职的集团公司负责人、上市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暂不纳入股权激励计划。

  《试行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最多可拿出公司股本总额的10%用于股权激励;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外,一名激励对象最多可拥有公司股本总额1%的股权;鉴于目前正处于试点起步阶段,激励对象长期激励预期价值或收益占薪酬总体水平的比重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而不是国际普遍的40%左右。

  据接近国资委的人士称,近日依据上述办法积极修改公司章程、股权激励方案的西飞国际有望拿下国企股权激励第一单。

  据了解,如果顺利的话,西飞国际有望在年底拿到证监会的批文,从而正式启动股权激励。

  10月16日,西飞国际公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该草案明确授予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定的激励对象626.4万份股票期权。草案明确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75元。西飞国际昨收于11.07元,跌6.5%。

  11月,西飞国际还修改了《公司章程》。改动后,董事会构成将符合《试行办法》关于“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的硬性规定。

  国企股权激励专家郑培敏昨日向早报记者表示,鉴于试行办法严苛的激励条件,明年国企股权激励仍将是“温和的试点”,不会较大规模地铺开。

  国资委昨日也同时公布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但这一办法已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早报记者 孙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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