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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适度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 06:5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突出公允价值计量是新会计准则的一个亮点,也是上市公司可能用来操纵利润的工具,为此《通知》明确,上市公司应谨慎适度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得利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调节各期利润。

  □本报记者 何军 初一 敬飞

  《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同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决策体系。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谨慎适度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依据新会计准则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财务报表的重要资产、负债项目进行计量时,公司管理层应综合考虑包括活跃市场交易在内的各项影响因素,对能否持续可靠地取得公允价值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董事会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决议。公司应在此基础上充分披露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相关估值假设以及主要参数的选取原则。

  《通知》强调,上市公司不得为了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调节各期利润;也不得出于不当动机,要求相关中介机构出具虚假鉴证报告。

  《通知》同时规定,上市公司应严格对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合理划分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谨慎选择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同一企业只能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如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司应对其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确定过程进行充分披露。

  《通知》指出,上市公司不得随意将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也不得通过随意变更房地产用途等手段进行利润操纵。公司董事会应就重要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后续计量模式的选择、变更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用途转换等事项做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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