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中国证监会谢庚:逐步解决资本市场结构性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06:5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主板逐步推行差异化制度安排,中小板试行多元化上市标准

  证券时报记者  吕锦明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市场部主任谢庚昨日在第八届高交会的创投论坛上提出,在消除国内资本市场基础性问题的制约之后,应当集中精力推进市场化运行机制的建立,并有步骤地解决资本市场仍然存在的结构性问题。

  谢庚在主题为“中国在赢”的创业投资配套政策高层论坛上发表演讲时说,创业投资的退出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具有密切关系,而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基于多层次投融资需求和风险分层管理要求的资本市场体系。他表示,近年来,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股权分置改革等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已经取得重大进展,“我们应当集中精力推进市场化运行机制的建立,并有步骤地解决资本市场仍然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谢庚指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步骤主要包括:一是积极培育蓝筹股市场,推动大型优质企业境内上市,并且针对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特性的显著差异,逐步推行差异化的制度安排;二是大力发展

中小企业板块,积极推动中小企业板块扩大规模,逐步实行区别于主板市场的制度安排,试行多元化的选择性上市标准,为具有较高成长性的创业企业上市融资创造条件;三是依托现有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技术和制度基础,建立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市场,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
股票
等金融产品交易提供服务;四是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在统一监管和结构优化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区域性的产权交易中心;五是推进要素市场的市场化建设进程,促进私人权益资本市场发展,完善风险投资退出的市场环境。

  谢庚表示,从理论意义上看,多层次资本市场可以有四个划分维度:一是按市场覆盖地域划分,可以分为统一市场和区域市场;二是按投融资方式划分,可以分为公募市场和私人权益市场;三是按交易的组织形式划分,可以分为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四是按风险分层管理的要求划分,各类市场可以有进一步细化的内部分层。他表示,由于法律制度和资本市场结构的不同,创业投资退出的具体形式有较大差别。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是上市出售;第二是协议转让;第三是破产清算。以上三种方式中,前两种都有赖于完善的资本市场结构。

  尽管上市退出是创业投资最理想的退出方式,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创业企业达不到上市标准。于是,场外市场在创业投资的退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例如OTCBB、粉单(Pink Sheet)市场和坡投(Portal)市场。

  谢庚指出,我国创业投资退出的基本途径与其他国家没有区别,但退出效果和效率上却存在很大差别。据悉,2005年,我国创业投资通过上市实现退出的比例为20.76%,其中国内A股市场上市退出1.89%,境外上市退出占18.87%。由于境内资本市场难以满足需要,有海外背景的创业投资纷纷寻求海外上市,其上市退出中有78%是通过海外上市实现的,即使是没有海外背景的创业投资,也有47%是在海外上市实现退出的。谢庚强调,造成这种状况,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主要表现为:一是历史上存在的

股权分置问题;二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滞后;三是交易所市场上市标准缺乏弹性;四是要素市场发育缓慢制约私人权益市场的发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