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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国有股划拨社保为时尚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 08:1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李雁争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进入收官阶段,全流通后的国有股减持问题再度成为证券市场关注的焦点。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开展划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一举动令市场人士浮想联翩。但权威人士在接受上海证券报专访时指出,从开始调查到划拨正式推进为时尚早。

  此前国资委的《通知》要求,各地方国资委及央企做好划拨上市公司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保基金有关部门的研究、论证工作,要求各地、各企业对划拨本地区或本企业所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10%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保基金可能的影响进行客观分析。调查内容包括:总股本;国有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是否完成股改;控股股东属性(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划拨前后资产负债率;划拨前后国有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划拨10%国有股权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影响,特别是对企业改革中的人员安置、解决历史包袱等方面是否有明显影响;划转后原国有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是否会失去;上市公司近期股价等。

  国资委人士表示,该通知只是为了国资委内部了解情况,不能成为划拨工作启动的依据。

  全国

社保基金理事会人士表示,目前还未接到任何有关此事的通知,很多问题也没有得到明确说法。这些问题包括,国有股到底按什么价格减持、什么时机减持、减持过程如何监管、减持资金如何分配等等。

  实际上,早在2001年6月,国务院就出台了《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而该办法仅仅实施了一年,就因为各方利益难以协调被迫终止。之后的四年里,国有股份划转社保的话题也时常被提及,但迟迟没有任何进展。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认为,这一工程涉及的问题较多,除非国务院通过法律手段协调,否则难以取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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