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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为重启股改设定时限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 01:0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敖晓波 实习生 王小匀)为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股改进程,证监会昨天下发了“关于上市公司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通过重新启动股改程序的时间间隔的通知”。 通知要求,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非流通股股东可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1个月后,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再次委托公司董事会就股权分置改革召集相关股东会议。 目前两市股改被否的公司已达到22家,其中多家公司的二次股改时间都是在无限期地拖延。证监会表示,该通知是“对症下药”,因为在接下来的股改进程中,“钉子户”、“困难户”会增多,股改方案被否的概率也会提升。一旦这些公司迟迟不启动二次股改计划,那么证监会在年底前完成股改的计划将会泡汤。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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