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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文加速股改被否公司重新启动二次股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 18:19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通过重新启动股改程序时间间隔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非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一个月后,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再次委托公司董事会就股权分置改革召集相关股东会议。

  按照证监会此前规定,股改被否公司三个月后才可进入二次股改程序,而此次通知将加速股改方案被否公司股改进程,确保尽可能多的上市公司按期完成股改,顺利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收尾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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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

  

   关于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通过重新启动股改程序时间间隔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6]112号

  各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各保荐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争取尽可能多的上市公司按期完成股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监发[2005]86号),现就上市公司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通过重新启动股改程序的时间间隔问题通知如下:

  一、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非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一个月后,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再次委托公司董事会就股权分置改革召集相关股东会议。

  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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