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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广泛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10:22 证券日报

  网下网上申购将同步进行

  ◆ 在中小板上市的公司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直接定价

  ◆ 只有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才能参与网下申购

  ◆ 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回拨机制

  ◆ 发行股票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采用“绿鞋”机制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为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

证监会日前起草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管理办法》分7章68条,对目前主要融资方式的定价、发售、承销、信息披露等环节进行了规范。

  《管理办法》重点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等环节进行了规范、整合,并在目前询价制度实践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管理办法》还加强了对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和投资者参与证券发行行为的监管,对各参与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设定了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一定期间内取消其参与相关业务的资格等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条款。

  对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直接定价;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必须经过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定价,不再强制所有公司都要经过两个询价阶段。

  《管理办法》还规定所有询价对象均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初步询价,主承销商不得拒绝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只有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才能参与网下申购。如果在初步询价阶段参与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4亿股以上的、参与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发行人不得定价并应中止发行。

  《管理办法》对目前网下累计投标与网上申购分步进行的机制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制度变为,通过初步询价确定价格区间后,在机构进行累计投标的同时,公众投资者按照价格区间上限同时缴款申购。累计投标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的,差价部分款项退还网上申购的公众投资者。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同时进行,使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资金不能重复进行网上申购。

  《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达到一定规模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回拨机制,根据申购情况调整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比例。

  《管理办法》还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发行规模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占本次发行股票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制等。战略投资者不得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并应当承诺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同时,《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在发行方案中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机制。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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