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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0指期狙击战 中国以诉讼手段争取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 07:55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以诉讼为手段,为中国发展自己的股指期货争取宝贵时间

  作者:本刊记者 陈为/文

  随着新加坡交易所推出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计划的日子9月5日越来越近,上证所与深交所各自下属的信息公司与新华富时指数公司就指数期货的争论也越加升级。

  新华富时指数公司由新华财经和英国富时集团分别持股50%,它是A50指数的编制商。而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是首个针对中国A股市场的指数期货,专为中国国内投资者和QFII设计,以美元标价交易结算。近日,沪深两家信息公司除正式发函新华富时指数公司,对其A50指数涉及的违约和侵权行为提出正式交涉外,还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已立案,9月开庭在即。

  而新交所也态度强硬,表示推出新华富时A50股指期货的计划仍旧不变。

  这就意味着新加坡交易所将面临重大风险:一旦中国的证券交易所被官方通知不再给其提供数据或者上证信息公司因考虑到国内的政策因素或法律因素中途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新加坡交易所再从其他处获得交易信息则更是违法。

  这样一个大的不确定因素肯定会影响交易者的心理(他们的合法权益处于悬空状态),由此导致初期的交易量肯定难以活跃,这就为中国国内发展自己的股指期货争取了宝贵时间。中国首只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货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在上海金融交易所挂牌交易。

  原因很简单:作为一种金融衍生产品,股指期货不但有发现价格套期保值,以达到回避风险的功能,随着交易量的放大,会被越来越多的交易商认可而成为市场公认的风向标,进而反过来对相关股市产生影响。实际上,从新加坡宣布要上A股指数期货时开始,国内的反对声就一直没有停止。

  A50指数违约之争

  “他们连招呼都不打,就编制指数,并把它拿到国外市场去赚钱,真是为了利益不择手段!”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毛迅博士对本刊记者说。

  他解释道,新华富时指数公司的侵权之处在于,它在编制A50指数过程中使用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信息,而根据新《证券法》及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规,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信息享有专属权,而新华富时指数公司至今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授权就非法使用深交所股票行情信息编制指数,构成侵权。

  “因此,新华富时A50是盗版指数,根本没有法律基础,” 毛迅指出,“以前我们之所以没有追究它,一是因为当时新《证券法》没有出台,有关证券信息由交易所专属的权力还有些模糊,二是因为新华富时A50在国内也没有什么影响,现在它和新加坡交易所合作做股指期货,这是关系到中国金融安全的大事,我们肯定要干预。”

  另一方面,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有关人士也指出,新华富时指数公司虽然签订了《证券信息许可使用合同》,但在这份合同里,新华富时同时承诺接受相应约束,其中包括“未经甲方许可,保证不将全部或部分上证所证券信息传播到许可证指定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及用于许可证指定以外的任何地方和用途”,这说明新华富时并未取得对该指数衍生品的开发权。新华富时未经授权开发A50指数衍生品,并授权新加坡交易所上市A50指数期货,违背了合同约定的不得随意处置A50指数的义务。

  而新华富时公司首席执行官麦思平却不这样认为,他近日表示,根据他们公司与上海证交所既定的协议,他们公司完全有权使用后者的数据,包括将这些数据用于计划在新加坡证交所推出的上述衍生产品。

  新华富时在一份声明里说:一、其行为在许可范围之内;二、它没有违反有关合同;三、两家信息公司采取的行动是威胁行为,这种要求不会被考虑,造成的经济损失将向两公司索赔。

  谁获胜,不重要

  两方的冲突已进入白热化阶段,究竟谁能胜出?

  上海锦天成律师事务所专门研究期货的律师周永胜表示,虽然乐意看到中方获胜,但目前仍然难以断定结果。

  如深圳证券信息公司的指控似乎很有道理,但根据中国著作权的有关规定,对于证券价格信息的保护有广泛和狭义的理解,若法官对证券价格信息保护从狭义理解,新华富时这样做也未尝谈得上是侵权。

  而对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指控,目前由于不知晓两者《证券信息许可使用合同》的全部详细条款,周律师表示,尚难以确定孰是孰非。如果合同对新华富时指数的使用用途做出了限制性规定的,例如不允许利用该指数开发股指期货或授权他人开发,那么新加坡交易所现在开发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的行为,就的确是违反合同。

  但是,市场人士对此结果表示悲观,他们认为新加坡交易所已经上市了日经225指数期货、摩根台湾指数期货、标普印度指数期货等异地指数期货,似乎已形成惯例。在此情况下,即使打官司可能也无法阻止其上市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良认为,打官司本身就表明了中国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态度。

  而且,一个知道内情的律师说,事实上,不论结果如何,只要官司拖一段时间,导致这个衍生品初期的交易不活跃,中国两家信息公司的目的就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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