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深交所发出通知 明确股权分布具体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13:23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谢颖明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行为,明确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具体要求,深交所昨日向各上市公司发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通知。

  通知中“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出现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的情况。

  另外,通知指出,社会公众不包括: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如果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连续20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深交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自深交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的,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为达到上市条件,公司可以在上述期间提出改正计划并报深交所同意后恢复上市交易,但深交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操作程序执行《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