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深市发行沪市配售股份在沪停止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9:2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薄继东)昨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深市发行沪市配售股份转登记的公告》,提醒相关投资者尽快办理有关股份转登记手续。根据7月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的《关于沪深证券交易所跨市场市值配售股份转登记的通知》,沪深市值配售新股期间遗留下来的跨市场持股(中签部分)和交易的特殊现象,将分别淡出历史舞台。

  据了解,当初为解决在深市开户的投资者用深市的股票市值参与申购沪市发行的新股以及在沪市开户的投资者用沪市的股票市值参与申购深市发行的中小企业新股问题,两交易所曾启用了同一新股两市同时挂牌的办法,并设定了两市对应的代码。深市中小板股票002XXX在沪市的对应代码为609XXX;沪市新股600XXX在深市的对应代码为003XXX。

  交易规则规定,以深市

股票市值中签沪市新股的部分,或以沪市股票市值中签深市新股的部分,即投资者持有的003XXX或609XXX股票,只能卖出不能买进。但迄今为止,仍有部分长线投资者没有抛出上述中签的新股,即目前以沪市
证券
账号持有深市的股票或以深市证券账号持有沪市的股票。

  《通知》要求,持有003XXX或609XXX的投资者,在规定日期前向其配售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提出转登记申请,将其持有的深市发行沪市配售股份(609XXX)从其上海证券账户转登记至其深圳证券账户,或者将其持有的沪市发行深市配售股份(003XXX)从其深圳证券账户转登记至其上海证券账户。

  其中,深证所要求,持有

中小企业板50家公司深市发行沪市配售股份(沪市股票代码为609001—609050)的沪市投资者,应在2006年8月10日前办理转登记申报手续。8月10日前未办理转登记申报手续且8月11日闭市前未将配售股份在沪市卖出的投资者,可自8月14日开始向其配售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提出补登记申请,609001至609050股票将自8月14日起在沪市停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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