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证监会今日正式受理申请 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读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10:36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今日,证监会将正式受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申请,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也将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记者了解到,目前具有融资融券资格的多家创新类券商都已经做好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只等待上报申请,争取成为首批业务试点的券商之一。

  “我们已经做好了融资融券业务的各项准备,将在本周内上报申请”,东方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创新工作小组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

  据悉,东方证券今年2月就成立了由总裁牵头的融资融券业务创新工作小组,抓紧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研究和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方案的设计工作。公司于3月份向主管部门上报了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实施方案,并对我国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我们目前也正在准备阶段。”中信证券新闻发言人表示。

  “我们关于融资融券业务的各项准备已经完成,争取成为首批业务试点的券商。”光大证券的一位人士表示。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完善的技术准备、可控的风险管理、雄厚的资金实力将是挤进首批试点名单的关键,另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净资本排在前面的券商可能性最大。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净资本水平居于前列的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具有融资融券资格的多家创新类券商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准备工作均已进入到冲刺阶段。

  但是,业内人士指出,虽然融资融券业务万事俱备,但还欠一点东风,这就是交易所关于融资融券的配套实施细则还没出台。据了解,5月份的时候,沪深交易所就向一些优质券商发布了融资融券的业务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发布。

  “交易所的配套细则出台就在这一两天。”一位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

  另据了解,在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的比例方面,试点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初始规模不会很大。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方面是出于稳健经营的考虑,另一方面是受到净资本的约束。证监会此前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证券公司对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的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接受单只担保

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据了解,按此比例,平均每家创新类公司对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的最大规模为0.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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