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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徐工就改制情况向徐州市委常委会的汇报(节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16:59 《商务周刊》杂志

  徐工集团就徐工改制情况向徐州市委常委会所作的汇报(节选)

  (2005年6月8日)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精神,2003年初,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徐工集团”)启动改制工作,以徐工集团控股公司——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集团”)为改制主体,通过与外国资本全面合作,实现国有资本减持和退出、投资主体多元化、最终实现资本社会化和国际化,以充分体现国有资产价值,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做大、做强工程机械产业。把“徐工”这一民族工业品牌打造成国际知名品牌,在徐州建立持久的工程机械研发、制造基地,实现“资金和项目两个增量”。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内外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中介机构的指导配合下,改制工作积极、稳妥、规范地进行。目前已完成改制前期的重组、改制方案策划、潜在投资者选择等一系列工作。5月19日市政府常务委员会听取了徐工集团改制的专题汇报,并原则通过。现将徐工改制情况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如下:

  二、改制进展情况

  (一) 慎重选择战略投资者

  徐工机械股权转让采取招投标形式。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2004年4月22日,徐州市政府在中国徐州(香港)投资说明会上对徐工机械进行改制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了对外公告。市政府授权徐州产权交易所(简称“产交所”)、摩根大通(国际财务顾问)、徐工集团对潜在投资者进行了初步选择。2004年5月21日,产交所和摩根大通向潜在投资者发出了《邀标函》,并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保密信息备忘录》,公开征集合格的海外投资者。华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卡特比勒公司、美国国际投资集团、摩根大通亚洲投资基金、凯雷亚洲投资公司、花旗亚太企业投资管理公司、泽普世7家潜在投资者递交了《收购徐工机械初步建议书录》。

  市委、市政府对徐工机械改制引进战略投资者竞标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市计委、经贸委、财政局、体改办、徐工集团等单位共9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由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徐工集团制定的《徐工机械控股权招标评标标准和方法》(简称标准和方法)进行确认,并参与了两轮评标工作。

  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方面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与国际跨国产业集团合资;二是与国际财务投资集团合资。

  产业集团在资金、产品和技术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但合作条件比较苛刻,目的是将徐工集团改造成在中国的制造加工基地,这与徐工集团改制的战略目标背道而驰,是徐工集团不能接受的。

  财务投资集团对股权的持有方式是阶段性的,其进行企业并购的过程是并购-培育-退出,更注重企业价值的提升,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愿意输出产品、技术、市场、管理,以提高企业的品质和价值,能够为企业提供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持企业原有品牌,促进品牌逐步实现国际化;二是其为阶段性持有股权,将通过国际资本市场上实现股权退出,有利于改制企业资本的社会化,徐工集团所持股权将会成为相对大股东;三是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能为徐工引入新项目;能够依靠其自身资本运作优势,帮助徐工完成海内外企业并购。

  综上,经慎重分析,权衡利弊,专家委员会认为与国际财务投资集团合资,是徐工机械改制较为理想的选择。

  第一轮竞标工作于2004年6月28—29日在南京进行,专家评标委员会根据“标准和方法”对7家潜在投资者进行了公正、公平的综合评定,并独立进行评分,竞标结果是凯雷亚洲投资公司、摩根大通亚洲投资基金和美国投资集团分列前三名,进入第二轮竞标。

  在市政府的召集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徐工集团共同起草了第二轮招标程序函、各类交易法律文件,以及《徐工机械股权第二轮约束性竞标评价标准和方法》(简称第二轮标准和方法),并多次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反复推敲和研究,以期为潜在投资者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竞标环境,并最大程度保护徐工机械的利益。按照国际惯例,3家潜在投资者在2004年7月26日—8月14日对徐工机械进行了为期三周的详尽的业务、财务和法律的尽职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3家潜在投资者按照第二轮招标程序函的要求于2004年9月29日递交了第二轮约束性投标书,其中包括对各种交易法律文件的具体修改意见。

  第二轮竞标工作于2004年10月15日在徐州进行,根据市政府确认的“第二轮标准和方法”,专家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资者进行了公正、公平的综合评定,并独立进行评分,最后凯雷亚洲投资公司获得第一名。

  徐工集团根据第二轮竞标的情况向市政府汇报并请示,市政府认定了第二轮竞标的结果,并同意凯雷亚洲投资公司作为徐工机械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先谈判对象,同时授权徐工集团及其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与凯雷亚洲投资公司进行一对一谈判。

  (二)与投资者谈判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从2004年11月9日起,由徐工集团、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组成的谈判团队与凯雷谈判团队分别在徐州、上海、北京等地进行了十余轮4个多月的艰苦谈判。主要内容为:《股权买卖及股本认购协议》和《合资合同》。双方就新老股权的比例和兑价、交易完成的先决条件、交易完成和交易完成前行为条款、徐工集团向买方陈述和保证条款、买方向徐工集团保证条款、违约补偿和交易价格的调整机制、交易完成前的契诺和约定条款、交易费用及印花税问题、管辖法律和争议的解决条款、知识产权、商标问题、买方对于上市公司股票履行义务全面要约收购的承诺、买方对于新项目的承诺、徐工集团的披露函、合资双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合资企业董事会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进行谈判。

  我方谈判团队根据竞标方在其第二轮标书中各项实质性承诺,在防范徐工集团法律风险、财务风险、交易风险、交易确定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谈判。同时我方协助凯雷完成了对徐工机械的尽职调查和财务审计,凯雷于2005年3月9日向我方正式提交了其投资徐工机械的最终方案。到2005年4月,谈判工作告一段落,谈判内容基本达成共识,但存在一定分歧。

  2005年4月7—8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征求专家意见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与凯雷方就重要分歧进行了谈判,确定了交易的支付兑价即总投资额为3.7亿美元(30.6亿人民币),交易完成时支付3.1亿美元(25亿人民币)的首期付款,其中2.5亿美元(20.6亿人民币)收购旧股,6000万美元(5亿人民币)作为新股,其余6000万美元(5亿人民币)新股增资的支付条件是徐工机械2006年的EBITDA达到10.8亿人民币以上;交易基准日定在2004年9月30日;凯雷公司在合资后的三年内如未能完成发动机、汽车底盘新项目,将向合资企业按每个项目750万美元(0.62亿人民币)增加额外的资本金,并保持股比不变等问题。对存在争议的其他条款授权徐工集团谈判团队继续与外方谈判。

  (三)完成了《股权买卖及股本认购协议》和《合资合同》

  2005年4月11—15日,由市政府授权的徐工集团谈判团队与凯雷谈判团队分别在上海、南京进行了两轮谈判。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对《股权买卖及股本认购协议》和《合资合同》中剩余存在争议的十几项条款一一谈判,除关于外方股权直接转让或间接转让的锁定期问题尚有争议外,其他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目前,《股权买卖及股本认购协议》和《合资合同》的初稿已定稿。省、市主要领导对徐工集团与潜在投资者的合作高度重视,在南京与外方的创始人进行了会面,有力地推进了谈判工作。市政府国资委、徐工集团与凯雷在南京也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四)完成了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制方案

  根据谈判的最新进展情况,在财务顾问北京鑫兰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协助下,徐工集团制作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制方案》和《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分流安置和调整劳动关系实施方案(草案)》,这两个方案已经过徐工集团经理办公会讨论。

  (五)基本完成了回购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谈判工作

  徐工集团回购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所持徐工机械债转股股权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已签署了协议,且已付首付款;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回购工作已达成回购意向,东方总部已批准预案,正制订正式方案;回购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已获长城总部批准;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回购工作有所突破,其总部正上报财政部、国家国资委待批。

  (六)筹集了部分回购资金

  回购上述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所持徐工机械债转股股权所需资金共计7.6亿元人民币,徐工集团自筹资金8000万元,又指示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筹集资金1亿元,尚缺口资金5.8亿元。徐工集团拟通过借助国际证券或信托公司解决5.8亿元的过桥资金问题,目前正与里昂证券(华欧证券)、浦发银行、花旗银行、三井住友等公司接触商谈,由凯雷担保,已在境外筹集了3亿元资金,仍缺口2.8亿元。

  (七)确定了境外投资者出资及持股比例

  徐工集团、摩根大通与凯雷针对改制后新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资扩股等问题也达成一致意见,并制作出了新公司注册资本方案和增资扩股方案,初定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外方出资2.5亿美元收购徐工机械总股本的82%,同时出资6000万美元按照相同价格折价对徐工机械增资(超出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外方持有徐工机械85%的股权。

  (八)中介机构对徐工进行了改制前的最后审计评估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徐工集团以《关于聘请徐工集团工程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改制所涉及中介机构的请示》(徐工集[2005]54号),聘请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改制的审计机构;聘请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改制的评估机构;同时请市政府国资委安排审计机构进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审计评估的基准日为2005年4月30日,近期中介机构将完成审计和评估报告。

  (九)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并原则通过改制方案

  市政府在5月10日召开了由专家组成的徐工机械改制重大事项评审会议,会议对徐工机械改制所涉及的重大事项包括外方支付兑价,交易基准日,新项目,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经营、管理、技术、营销骨干奖励计划等问题进行了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交易的主要条款即外方支付兑价,交易基准日,新项目约束机制是合理的;原则上同意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但在具体细节和操作程序方面需要上会专门论证;同时认为对经营层、管理、技术、营销骨干的奖励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5月19日市政府常务会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专门论证并原则上同意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5月27日市政府国资委和劳动局联合召开论证会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专门论证并原则上通过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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