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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上证所四步骤力推公司治理指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10:3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108项评级指标体系初步形成

  证券时报记者  黄 婷

  本报上海电  上证所上市公司部总监周国庆日前在“中国公司治理指数国际研讨会”上透露,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评级和推出公司治理指数,上证所已有成型思路,具体包括四个步骤。

  第一步先由交易所公布公司治理评级管理办法或操作指引,详细规定公司治理评级的指标;第二步由上市公司对照这个办法所列指标,对号入座,“好人举手”。该环节不设入选公司数量,但被公开谴责、被证监会立案稽查以及未完成股改的公司不能入围;第三步由交易所在“好人举手”的基础上,制定一个公司治理板块,样本股数量不限,符合条件的都可以进来;最后一步,是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指数,由基金公司在指数的基础上推出创新产品。

  周国庆表示,早在2001年,上证所已经认识到,推进上市公司治理评级是

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上证所用了4年时间不断研究和探索适合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评判标准,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已于去年初步形成了适合国内上市公司治理评价的框架方案,并确定含108项的相应评级指标体系,包括内控指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指标,财务指标,信息披露指标,高管勤勉尽责指标等。但是在具体落实中,还存在由谁来聘请评级机构、支付评级费用等现实困难。

  据了解,从国际成熟市场来看,公司治理评级已经较为普遍,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标准普尔、里昂信贷、德米诺等评级机构开始在发达市场和新兴市场推出公司治理评级服务,俄罗斯、香港等市场已经引入了公司治理评级,泰国等东南亚国家为了增强国际投资者的信心,也相继推出了公司治理评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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