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重拳出击原始股骗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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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10:22 证券日报 |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即将成立 本报记者 侯捷宁 日前,很多地区频繁发生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而且花样不断翻新,手段更加隐蔽,在个别地区呈蔓延之势,投资者不断上当受骗,一些地方已经引发了群体性上访事
记者了解到,非法发行是指未经依法核准发行证券的活动,即《证券法》第188条规定的“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目前,非法发行的突出表现形式是:公司或公司股东编造将要在国内甚至国外上市,业绩优秀、回报丰厚,其设立和发行证券行为已获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未经法定机关核准,采用各种形式,擅自公开发行证券或者以股东转让股份的方式变相公开发行证券;转让对象为不特定对象,其中大多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低收入阶层;转让都是通过证券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采用公告、广告、广播、电传信息、信函、电话、发表会、说明会等一般性广告或公开劝诱方式进行。 无锡尚德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后,其总裁施正荣一夜之间身价突破160亿元人民币而被誉为中国新首富。但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无锡尚德的这次成功海外上市却被某些别有用心的骗子当作了道具,利用国内一些投资者渴望赚取暴利的心理,通过出售所谓的可以到美国上市的高科技公司的原始股而非法敛财。 “买了原始股就相当于包赚不赔。公司将要去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最多一年时间,现在两三元的股票起码能升值四五倍呢!暴富的机会就在眼前,千万不要错过”!这是很多骗子来诱惑投资者的诱饵。 事实上,很多企业虽号称要去海外上市,但绝大部分是不可能实现的,即使上市也不是连中国大型高科技企业都难挤进的纳斯达克市场,而多是一种柜台交易的“粉单”市场,类似中国的三板市场。一般纳斯达克退市的企业多在“粉单”市场交易,平时交易清淡,经常有零交易出现。 一位知情人士为记者揭示了从事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企业的特点:一是隐蔽性强;二是欺骗性大;三是在宣传中会为投资者出具所谓的股权托管证,实际上所谓的股权托管证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四是卖给投资者的股票都是异地股票,投资者很难获得股票的准确信息。 “监管层目前正在研究规范企业海外上市的有关问题。”记者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有一些从事非法发行的企业已经被提起了刑事诉讼,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被定性非法发行的企业有长春、宁波利百代案、西安西工大制药案、陕西杨凌华西高科技生态农业公司案、天津非法买卖陕西金源股票案、上海环华案。其中,西安西工大制药案中的三名责任人已经在2003年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了11年、9年、6年的徒刑,并处罚金;长春利百代案中的长春市利百代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被判犯有非法经营罪,并判处罚金90万元,三名责任人都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 记者还了解到,正在筹备中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也即将成立,主要监管对象是境内公开发行没有上市的企业,对其的监管不仅包括发行环节,还包括转让、登记、托管、结算、持续监管等环节。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