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厦门率先完成清欠 五家公司将被采取监管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07:2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目前仍有十省市资金占用额超过10亿 证监会即将对五家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证券时报记者 于扬
本报北京电 统计显示,内蒙古、厦门拔得清欠工作头筹,两证监局下属的上市公司资金占用问题已全部解决。除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外,北京、贵州两省市也完成了清欠工作。不过仍有十个省市的资金占用总额在10亿元以上。 中国证监会近日表示,拟在摸清情况后,对5家占用资金在1000万以下、未能按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清欠公司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有关公告近期将陆续发出。 据悉,在已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中,至6月30日仍存在资金占用的上市公司有147家,占用金额315亿元。此外,目前尚未披露年报的天津磁卡(资讯 行情 论坛)、石油龙昌(资讯 行情 论坛)两公司亦存在资金占用问题,占用金额分别为75140万元、44675万元。因此,截至6月30日,存在占用问题的上市公司共计149家,占用金额合计达328亿元。 按控股股东的所有制划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存在占用的有87家,金额合计193亿元;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存在占用的为62家,金额合计135亿元。另外,存在资金占用的18家中央企业,占用金额合计达60亿元 专业人士指出,日前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六)》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做了明确的刑罚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当以此为契机,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定期报告中公告的股改、清欠承诺,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及早解决影响上市公司质量提高、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及突出问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