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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证券市场将获重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06:54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 杨雪婷)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主任郎胜昨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透露,此次全国人大对刑法的修订中,补充与完善了刑法中有关经济犯罪的规定。主要的补充和完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二是破坏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的犯罪。

  他列举了一些新增加的犯罪罪名,如掏空上市公司的犯罪、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和
信用的犯罪、破产欺诈犯罪、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和有关规定擅自运用客户资金的犯罪等,对操纵证券和期货市场的犯罪则加重了处罚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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