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新交易规则下周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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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02:20 第一财经日报 | |||||||||
沪市市价申报、申报价格控制、交易公开信息业务调整8月7日实施 本报记者 李晶 发自上海 经证监会批准已有一月有余的沪深交易所新《交易规则》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在当前股权分置行将彻底解决的历史时期,中国证券市场将揭开崭新的一页。
与旧规则相比,新《交易规则》的突出特点是对于此前市场关心的回转交易、放开涨跌幅限制、券商融资融券制度以及做市商制度都预留了“口子”。 上证所方面,从7月1日(实际是从下周一新交易日)起,集合竞价将调整为开放式集合竞价,即时行情内容新增加了虚拟开盘参考价格以及虚拟匹配量、虚拟未匹配量等。 交易方面,还新增了市价申报:增加了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最优五档剩余转限价申报。同时,还调整申报价格控制,如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调整为: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2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等。 在交易所公开信息披露方面,新《交易规则》也增加了很多内容,原来涨跌幅“绝对值”超过一定比例应披露的,如涨跌幅超过±7%的股票,此次都修改为与“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的偏离值。这也就意味着是否公开披露,要与自身对应的分类指数相对比,而不是简单地只看涨跌幅。与此同时,新《交易规则》把日价格振幅达到15%、日换手率达到20%等相应情况都纳入到公开信息披露范畴当中。 上证所强调,为保证会员单位及其营业部柜面系统变更的顺利实施,市价申报、申报价格控制、交易公开信息等业务调整将于8月7日实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