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决定自6月27日开始限制天元证券部分业务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 07:2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因天元证券经纪公司未按期全部归还挪用客户保证金,并出现隐瞒账外透支产生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新情况,中国证监会决定自6月27日起,限制天元证券部分业务。至此,已有8家证券机构被采取了限制业务的监管措施。 证监会决定,暂停天元证券公司证券账户开户代理业务;暂停受理、批准天元证券新业务,暂停批准其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暂停批准其营业性分支机构的迁移、转让
证监会要求,天元证券应于7月31日前全部归还挪用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彻底完成整改工作,并及时向黑龙江证监局及证监会机构部报告整改进展情况。证监会将视其整改进展和实效,解除以上限制措施或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于扬)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