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 16:09 证监会网站 | |||||||||
证监发[2006]65号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各结算参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共同制定了《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