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交易规则等相关技术系统及接口规范启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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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 11:12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各会员单位、基金管理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于2006年6月24日组织了新交易规则及新股申购允许撤销和申购回报的全网测试,为配合新交易规则于7月1日的正式实施,兹定于7月3日上线启用新交易规则相关技术系统,并同时上线质押式债券回购、新股申购允许撤销和申购回报相关技术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37(标准代号为TS-0406-00
1、我所和中国证券深圳分公司于7月1日(周六)8:30至15:00开放联网测试环境,供有需要的会员进行联网测试。测试内容为模拟新交易规则启用、新股申购允许撤销和申购回报、质押式债券回购交易。 2、请相关单位视自身相关技术准备情况安排测试。请参测单位按照《新交易规则及新股申购允许撤销和申购回报第二次全网测试方案》及相关技术文档做好测试准备,落实专人负责本次测试工作。 3、测试相关文件可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首页之“技术专栏”(http://www.szse.cn/main/rules/Catalog_1045.aspx )或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om.cn下载。相关文件包括《新交易规则及新股申购允许撤销和申购回报第二次全网测试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38)等。 4、测试中如发现异常现象,请及时报告本所。测试结束后,请各测试单位汇总内部测试情况,如有问题请将问题反馈到 ssegcb@szse.cn。请在邮件中着重说明以下信息:单位名称、席位代码、测试情况及联系方式等。 5、测试结束后,请参测会员务必做好数据环境的恢复工作,确保下一交易日(7月3日)的正常交易。 6、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本所数据接口规范等相关技术文档,于7月3日之前做好新交易规则启用的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并做好质押式回购、新股申购允许撤销和申购回报相关技术系统的上线工作,以及相关参数配置的检查和确认工作。 7、新交易规则实施后,我所暂时只接受本方最优价格、对方最优价格两类市价申报,接受其它三种市价申报方式的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 8、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9、对于新股网上发行业务,我所自7月3日起发送合法申购的确认回报,业务上启用新股申购允许撤销功能的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联系电话: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55-82083510 中国结算公司: 0755-25987818(深圳分公司) 深圳证券通信公司: 0755-83182222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