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未完成清欠董事长要承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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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02:5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日前强调,当前各家上市公司必须切实打好股权分置改革和上市公司清欠工作的攻坚战,确保这两项工作在今年内完成。他指出,今年如期完成清欠的,监管部门将既往不咎;否则,上市公司董事长及有关责任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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