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指引 上市公司引入社会责任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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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 08:16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深交所昨天发布《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应率先引入社会责任机制,发挥示范效应。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应对职工、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及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具体而言,上市公司应当公平对待所有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以占用资金、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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