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监管直指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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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11:2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证券时报记者 张媛媛 本报讯 针对上市公司股权收购中存在的信息披露不规范、内幕交易等现象,为强化事前监管,深交所日前召集13家近期涉及控股权变更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召开了上市公司控制人变更必修培训会议。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掌控着公司命脉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股权收购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履行其应尽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3家公司的参会人员向深交所郑重提交了书面《承诺书》,承诺将遵守并将促使收购人、控股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应尽义务。如果违反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交易所处分。 有关专家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的发展形势和典型问题,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进行了专题讲解。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