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发布指引规范上市公司内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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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09:01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唐玮6月4日北京报道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下称《指引》),着力于推动和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并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引》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上证所指出,我国上市公司近来频繁出现内部失控的现象,特别表现在对控股子公司失控和金融衍生品投资失控方面。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风险受到了市场的高度关注。
上证所希望通过信息披露监管来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首先,《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监督,并指定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该部门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其负责人的任免可由董事会决定。其次,《指引》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作出规定。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发生重大的内部控制风险时,还应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最后,《指引》要求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估报告,并要求外部审计进行核实评价。 上证所表示,应该将内部控制纳入广义公司治理的体系。制定内部控制指引,有利于推动和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将使得我国现行公司治理规则体系更加完整,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