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证监局三管齐下治清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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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 20:3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证券时报记者 赵惠 本报讯 青岛证监局在日前举行的辖区上市公司年报分析会上提出,要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基本完成股改工作。同时,针对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对占用金额及大股东经营状况进行具体分类, 要求有关公司在上述限定日期内解决。
青岛证监局拟采取三大措施,促进辖区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质量。 一是将上市公司辖区监管责任制延伸至上市公司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通过签订承诺书、不适当人选的建议以及不断完善辖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诚信档案记录等一系列“管住人”的监管措施,来“管住钱,完善制度”,达到防范风险隐患、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目的。 二是以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为主线,不断改进措施,完善监管手段,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2006年,青岛证监局除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后审核监管措施外,尤其对存在关联交易比例和关联交易占款额较高的上市公司,将加大相关信息披露的现场调研力度,切实摸清上市公司的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是以综合监管体系为平台,通过联合青岛市发改委、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对辖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摸底调研,重点加强对关联交易比重较高、数额较大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监管,并通过综合监管体系,查清其资信情况、违规记录及生产经营隐患,防范由此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的损害,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青岛证监局特别要求 ,辖区内上市公司应于每月20日前书面报送上一月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之间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上市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需在书面报告上签字确认。另外,青岛证监局将于今年下半年对各公司报送的经营性资金占用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数额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