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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清欠再度提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 19:5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于扬

  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推进,今年以来,上市公司的清欠工作也在大幅提速。据悉,今年前4个月,深沪两市中就已有157家上市公司总计清理了89亿元占用资金,其中71家上市公司完全解决了资金占用问题,金额合计58亿元,大大超出了以往的清欠速度。

  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这些清欠公司中,“以股抵债”成为主要的清欠措施。比如,四川长虹等15家上市公司通过“以股抵债”方式解决了47亿元占用资金,其中四川长虹解决12.12亿元、广电信息解决10.44亿元、神马实业解决7.45亿元、凤凰股份解决4亿元。可见,“以股抵债”大大推动了上市公司的清欠进程,在控股股东无力用现金清偿的情况下,它可谓是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清欠方式。

  其实,早在2004年,证监会和国资委就研究提出了采用“以股抵债”方式解决控股股东侵占问题的方案,并原则同意进行“以股抵债”的试点工作。去年11月,国办34号文又再度提出,控股股东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现金清偿、红利抵债、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等方式加快偿还速度。

  而此次发布的“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则进一步强调,清欠工作要坚持与股权分置改革紧密结合,不仅是未股改的公司,要结合股权分置改革,采取以股抵债为主的有效方式,加快清欠进程;少数仍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G股公司,在无力现金偿还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以股抵债的方式,迅速、立即地解决占用问题。

  “大胆尝试,加快解决”,这是此次证监会为清欠问题提出的一个大的解决框架。在这一思路下,凡是有利于公司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的方案,上市公司都可以在证监局的指导下大胆尝试,加快解决问题的步伐。而下一步的清欠战中,也更加需要地方政府、国资部门的同心协力,共同制胜。各上市公司在清欠工作中,要将清欠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难点及时报告给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应国资管理部门,请求给予支持和帮助,在地方人民政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打好清欠攻坚战。

  对于已完成清欠的公司,为杜绝“前清后欠”,证监会也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今后,各上市公司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尽责问责机制,明确货币资金支付管理审批权限,规范关联交易,严禁发生拖欠关联交易往来款项的行为。各上市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维护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载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予以罢免的程序。

  最为关键的一点是,上市公司董事会要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无论是采取哪一种方式,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这一毒瘤的铲除,都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它无疑是促进

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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