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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承销短期融资券标准划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 13:5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券商欲获主承销资格需达到五项标准

  证券时报记者  贾 壮

  本报讯  在短期融资券推出一年之后,央行终于为承销商划定了具体的准入门槛。昨天,央行公布了部分金融机构从事融资券承销业务的标准,详细列举了券商和城市商业
银行承销短券需满足的各项条件。根据央行公布的标准,券商要获得短券主承销资格,需要在财务指标方面满足五项标准。有业内人士分析,根据现有的数据,能够完全达标的券商凤毛麟角。

  按照央行的规定,担任短券主承销商的

证券公司需获得创新试点资格,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财务指标方面,央行规定了五项标准:总资产规模不低于50亿元;净资产规模不低于25亿元;净资本规模不低于20亿元;上年度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净资本利润率(净利润/净资本)不低于8%(动态管理)。

  已经公布的创新试点券商2005年经

审计年报显示,净资本额超过20亿元的券商有5家,而净利润超过4亿元的只有两家。一位券商人士分析说,按照央行制定的准入标准,能够参与短券主承销业务的券商将屈指可数,多数创新试点券商将会被挡在大门之外。

  除了财务指标要求之外,央行还规定,从事短券主承销业务的券商需设有专门负责融资券承销业务的部门,拥有至少15名熟悉相关业务规则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3年以上债务融资工作经验的业务人员不少于承销队伍人员的30%。而且,申请主承销资格的券商需具有从事短券承销业务资格,并拥有参与承销发行10只以上短券的经历。

  前不久,中信证券获得了短券的联合主承销资格,而在此之前,主承销资格一直被

商业银行所垄断。据了解,获得短券主承销商资格的机构包括工农中建四大行在内的13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此外,浙商行和创新类试点券商也已获得企业短期融资券承销商资格。

  昨天,央行还公布了城商行从事短券承销业务的具体标准。根据规定,城商行在财务指标方面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总资产规模不低于400亿元;二是净资产规模不低于25亿元;三是资本利润率不低于10%。另外标准还明确,从事短券承销业务的城商行近两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城市商业银行债券交割量排名应进入前10位,且最近一年债券交割量在50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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