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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解读新交易规则 严厉监管异常交易行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 09:1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继上周沪深交易所发布了新的交易规则之后,针对投资者提出的疑问,上证所昨天专门对新增添的“交易行为监督”作出了重点解读,称将对异常的交易行为进行严厉监管。

  新规则把13种行为列为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其中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
的交易;大笔申报、连续申报或者密集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等。

  上证所表示,一旦会员及其营业部发现投资者的

证券交易出现上述异常交易行为之一,且可能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秩序的,应当及时向上证所报告。对于交易异常的行为和现象,交易所可采取非现场调查和现场调查措施,并且要求相关会员及其营业部提供投资者开户资料、授权委托书、资金存取凭证、资金账户情况、相关交易情况等资料;如异常交易涉及投资者的,交易所还可以要求会员直接提供有关材料。同时还规定会员、营业部以及投资者应当配合交易所进行相关调查。

  对于异常交易行为的处罚也将视情节的轻重而分为六种,严重的将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并报请

证监会冻结相关证券账户或资金账户,如果对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的措施有异议,受处罚者可以向交易所提出复核申请,但是复核期间交易所不停止相关措施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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