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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摇新股办法出台 IPO配套措施出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00:1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吴敏) 20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布关于《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新股发行重启相关配套政策基本出齐。

  与1996年的规定相比,此次公布的新办法放宽了投资者申购上限的额度。按照原先规定,单一账户申购上限规定为当次发行量的千分之一。沪市新办法将申购上限放宽到当次上网发行总量或9999.9万股,深市规定申购上限为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
过9999.995万股。另外,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其上网发行部分,不论是定价发行还是询价发行,均适用该新办法。债券、基金产品的上网发行也可参照新办法进行。

  分析师称,恢复资金申购为市场化发行提供了条件,且有利于新增资金进入

股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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