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发布资金申购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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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 23:42 新浪财经 |
新浪财经讯 沪深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关于发布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资金申购方式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该办法对申购单位及上限、申购次数、资金交收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发布《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资金申购方式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关于股票发行与认购方式的暂行规定》(证监发字[1996]423号)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 关于发布《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股份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资金申购方式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