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滞一年的证监会发审委工作机制将重新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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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 21:06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5月14日电 (记者 黄庭钧 张炜)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今年首次工作会议将于15日召开,审核G长电拟发行认股权证申请,这也是中国股权分置改革启动后的首次发行申请审核,标志着以再融资为开端的“新老划断”开始起步。 业内人士普遍期待根据新修订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展开的发审委工作能真正富有成效,“新瓶”切勿装“旧酒”。
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首次出现的“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也可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新规定,受到普遍关注。 据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研究员蔡国华介绍,虽然此前A股市场上曾有少数上市公司采用过非公开发行,但之前均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作为依据,新的《证券法》虽然回避了“非公开发行”的具体规定,但明确提到了“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而这次在新管理办法中,则对“非公开发行”作了进一步的细化。 “从非公开发行的效果看,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但有利于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升公司治理,也有助于减小上市公司融资对市场的压力。”蔡国华说。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研究员蒋健蓉进一步指出,非公开发行股票这种再融资方式的增加,将为外资并购增添新的途径。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再融资重启在短期内不会打破市场现有格局。“在新办法框架下恢复再融资,不会对市场形成多大的负面影响,也不会打破复苏的市场格局,恢复再融资能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机会。”蔡国华说。 据蔡国华分析,目前沪深两市场的总市值为36300亿元,300至400亿元的再融资规模相当于它的0.96%,比例较小,处于市场可承受范围之内。另外,股市已复苏,投资者信心大为提高,入市资金不断增加。因此,年300至400亿元的再融资量不会对市场运行格局产生过大的冲击。(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