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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券商如期披露审计报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 14:2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见习记者 马良

  本报讯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昨日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财务公司披露200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经批准成为同业拆借市场成员的67家证券公司中,有41家按规定在2006年4月30日前上报了审计报告及其相应信息;28家财务公司中,有27家按规定在2006年4月30日前上报了审计报告及其相应信息。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通过“中国货币网”发布了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据悉,未通过“中国货币网”披露相关信息的24家

证券公司和1家财务公司情况分别如下:湘财证券、北京证券、华安证券、河北证券、泰阳证券、天一证券、中富证券、金通证券和华龙证券9家证券公司以及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时间披露信息,但就未能按时披露信息的原因向市场做了说明;大鹏证券、广州证券、汉唐证券、山西证券、
闽发证券
、大通证券、西北证券、广东证券、中关村证券、北方证券、信泰证券、恒信证券、昆仑证券、世纪证券和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等15家证券公司未按规定时间披露信息,未向市场做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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