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重启IPO机制有利于台商在中小企业板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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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 21: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 大陆29日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台湾金融界人士认为,这项办法将有利于台商到大陆的中小企业板上市。 为了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大陆证券市场暂停了IPO一年,中国证监会29日重启IPO机制,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据台湾媒体报道,专门辅导台商A股上市的台商富兰德林顾问公司总经理刘芳荣说,这项办法首次规定企业在3年内
华映光电、晋德实业、海鸥卫浴等3家台商企业此前曾申请大陆A股上市,但均因IPO暂停而无法上市。台资证券业元富证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翁基能认为,这些台商企业应该可以适用新的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过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之后,将会正式发表。(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