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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股改工作分三阶段推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 11:5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李巧宁 于扬

  本报北京电 暂停一年的市场融资功能今日宣告全面恢复,此时恰逢股权分置改革启动一周年。中国证监会负责人表示,股权分置改革周年之际,也是各项基础性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年内要做好五项基础性建设工作,其中股权分置改革仍是重中之重。

  这位负责人指出,股权分置改革启动一年来,取得了重大进展,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他同时坦言,目前还有470多家公司尚未启动股改,越到后期改革难度越大,后续任务艰巨。

  就实现年内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这一目标,这位负责人详细谈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他透露,下一步将分三个阶段推进股改:一是,6月底以前,能改则改。要求所有经过努力,能进入改革程序的公司全部进入股改程序。也就是说,凡是不存在客观障碍的公司都要启动改革;凡是存在一些问题,经过方案创新和政策配套能够解决的,也要进入股改程序。6月底以前由于种种原因实在不能进入改革程序的,要求公司在6月底前要将存在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详细向管理层汇报;二是在7、8、9月这三个月中,将集中各方力量专门攻克股改难题。有关部门将根据每家企业提出的各个具体问题,进行分类、会诊、会战,逐个破解难题。三是到今年第4季度,重点解决后续公司的出路。改革目标是尽最大努力让尽可能多的公司进入股改,留下的尾巴越小越好。

  将采用何种方式、方法推进下一步股改工作?这位负责人指出,一方面将继续坚持重点推进的原则。要努力促进11个重点省市率先基本完成股改。11个重点省市的135家地方控股上市公司在6月底之前将全部进入股改程序,在135家公司完成股改后,上述11个省市仍然是股改重点,争取6月底前率先实现基本完成股改的目标。另一方面将强化分类指导,要对未启动股改的公司逐家摸底,综合会诊,逐家攻坚。

  除去股权分置改革,年内证监会还将做好其它四项基础性建设工作。该负责人指出,从2006年底开始对财务指标不达标的证券公司实施市场化退出的新制度;加快制定促进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发展的具体税收政策,必要时可考虑进一步增加QFII额度;要突出立法重点,抓紧《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投资者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

  (中国证监会负责人就股权分置改革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表重要谈话)

  <><李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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