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有望提前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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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05:02 重庆商报 | |||||||||
4月25日至5月10日,中国证监会再次就《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称,《管理办法》将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此前1月份的征求意见稿称拟于11月1日实施。业内人士据此认为,其中所涉及的融资融券业务有望提前启动。 《管理办法》明确,证券公司对单个客户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均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并分别按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接受单只股票质押的市值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管理办法》规定,券商自营股票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自营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违反规定超比例自营的,在整改完成前应将超比例部分按100%计算风险准备。此外,券商须按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2%计算风险准备,按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2%计算风险准备,按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1%计算风险准备。 券商风险控制指标达标无望,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证监会将区别情形采取以下措施: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撤销经营证券业务许可等。 中证报 --相关链接-- 部分板块涨跌幅将放开 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朱从玖日前透露,上证所正在研究推出差异化板块,有些板块允许T+0,有些板块允许涨跌幅放开,有些板块发行股票权证。 东方早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