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券商集萃 > 正文
 

泰阳证券因公司重组推迟披露年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09:3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见习记者 马良

  本报讯 泰阳证券昨日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日前正在进行重组工作,暂无法按照要求在2006年4月30日前披露200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围绕1.15亿元股权转让款,泰阳证券的两任股东G正虹和四方控股玩起
了诉讼与反诉讼。2006年1月,四方控股才把G正虹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双方于2003年1月1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想要回股权转让款1.15亿元。2006年3月21日,G正虹又向湖南省高院递交了诉讼状,要求四方控股按合同约定承担在泰阳证券公司股权托管期间的亏损,G正虹提出要求其赔偿损失7600万元。

  据悉,2003年1月15日,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正虹科技将持有的泰阳

证券19.09%的股权作价23000万元转让给四方控股。而据去年7月正虹科技披露,双方还签有补充协议。为提前托管泰阳证券股权,四方控股在先期支付10%定金的基础上,又支付了40%的股权转让款,两笔共计11500万元,并约定如因四方控股原因导致股权转让不能完成,该笔11500万元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正虹科技。

  不巧的是,此项托管却在2004年底被中国

证监会叫停。2004年年底证监会审核时发现,四方控股如若受让泰阳证券股权,将使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超过净资产的50%,不符合公司法相关要求。如此一来,按照正虹科技披露的补充协议,11500万元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正虹科技。四方控股自然也觉得冤屈,公司在托管期内不仅没有能够顺利入主泰阳证券,而且还将失去11500万元真金白银。于是四方控股将正虹科技告上法庭,要求归还11500万元股权转让款本息。但G正虹认为,股权转让无法完成,是因为四方控股不符合受让条件造成的。根据协议约定,四方控股应承但1.15亿元的违约责任。

  泰阳证券在昨日的公告中表示,待公司重组完成之后将及时按要求披露公司的年报。

  <><马良>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25,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