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期停牌必须给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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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 11:5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敖晓波)股改已经接近尾声,面对一些股改公司无限期停牌的现状,上证所昨天下发了第12号股改备忘录,对一些在股改中迟迟不愿或不能复牌的上市公司提出更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近期一些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由于停牌时间过长,给投资者带来了损失。弛宏锌锗创下了停牌近50天的纪录。贵州茅台的停牌时间也达到40天,给市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
上证所强调,对于目前已在股改进程中处于停牌的上市公司,如果出现前述情况,应在该备忘录发布后两个工作日内刊登股改进程公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