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一季度发11项行政处罚 上市公司仍是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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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07:5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昨天,证监会首次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仅三个月的时间,证监会共下发11份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包括1家证券公司、1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家投资顾问公司,其余处罚对象均为上市公司以及相关高管。 从昨天证监会公布的处罚决定可以看出,上市公司依然是处罚的重点。仅今年第一季度,就有天山股份、中关村科技、古井贡、茉织华、深本实、方向光电、四通高科、吴忠
同时,湖南贯融生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天同证券也受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其中,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中关村科技2001年和2002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在未对其对外担保事项执行函证程序,也未取得中关村科技贷款卡及借款、担保信息的情况下,对这两份年报发表了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证监会认为,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关村科技2001年和2002年年报存在的重大遗漏负有审计责任,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 新浪财经提醒:>>文中提及相关个股详细资料请在此查询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