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为维权振臂一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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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4:29 深圳商报 | |||||||||
深圳律师为维权“振臂一呼” 响应人群中,4名为深圳股民,其余来自武汉南宁佛山 深圳商报记者舒畅
【本报讯】为了维护股民合法权益,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将组织以郑名伟律师为主的律师团,开始接受登记咨询,代理科龙电器公司投资者诉科龙电器公司及德勤事务所的索赔案。深圳4名投资者已申请诉讼,准备与科龙、德勤对簿公堂。 郑名伟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所4月1日起就在网上刊登代理启事,向全国股民征集科龙诉讼代理权,目前已有8名投资者登记,其中包括4名深圳投资者,他们总计曾持有15.9万股科龙电器股票,其中一名投资者最多曾拥有12万股科龙电器股票,介入科龙电器的均价为5元多至6元多。其他4名分别来自武汉、南宁、佛山。 根据高院有关规定,投资人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测算,若以2005年8月3日证监会公布科龙电器存在问题之日为虚假陈述揭露日,揭露日至基准日的基准价格为2.67元。股民高于此价购买的科龙电器股票均有望获得赔偿。凡在2003年4月4日后购买科龙电器公司股票,在2005年8月3日后出售或仍拥有者,均可进行诉讼登记。当然,准确的揭露日应以证监会的正式处罚下达日为准。 据介绍,郑名伟律师是深圳股民呼叫中心、和讯万事通法律专家,担任过东方电子案虚假陈述索赔案的代理律师。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已加入科龙、德勤诉讼案全国30人律师团。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