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改方案存有分歧 法人股股东股改临阵忙转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 10:0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或急于套现、不愿限售,或对股改方案存在分歧 记者 冉慧敏 上市公司进行股改以后,对于非流通股股东来说,原来不能流通的股份将实现“质的飞跃”。然而,不少公司的法人股股东却赶在股改“前夜”将手中的股份转让。究其原因,
本周一启动股改的第27批公司中,广州冷机(资讯 行情 论坛)曾于3月29日,即股改前一周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第四大股东拟将全部股权以当初的受让价格转让给第二大股东,原因在于第三、第四大股东不愿意支付对价。而第二大股东目前所持的股份全部在质押中,其收购来的股份正好用于支付对价。 公开信息显示,从股改启动以来,在股改前夕进行各种股权转让的上市公司并不在少数。早在全面股改后的首批公司中,巨轮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就在股改说明书中披露,由于两家非流通股股东对股改方案持不同意见,其余四名非流通股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受让这两家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另外,大族激光(资讯 行情 论坛)、霞客环保(资讯 行情 论坛)也分别在股改启动前几天发布股权转让公告,股权向持股比例较大的法人股股东进一步集中,并对转让双方的对价支付义务进行了明确界定。当时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全面股改前夕,此举有利于理清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股权关系,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此后,深鸿基(资讯 行情 论坛)A、宏达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广汇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等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也先后在股改前夕进行了股权转让。 据不完全统计,股改启动至今,有10家左右的股改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明确表示,因不同意股改动议或股改方案而转让股份。 将唾手可得的“果实”拱手相让,有投资者认为,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改前夕转让股份有悖商业规律。业内人士对此表示,股改前夕进行股权转让的上市公司中,大多是大股东受让其他一些分散的非流通股。“有些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成本差异较大,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对大股东的对价方案不满意,而几方又协商不成功,因而出现了股改‘前夜’谈转让的情况。” 业内人士表示,股权向大股东集中转让,有利于形成一致意见,推动上市公司股改。而且在股改背景下,大股东收编“外围”股份有着比平时更便利的条件。 “也不排除是因为部分非流通股股东自身的各种原因,而导致其对股权分置改革持有异议,最终无法妥协一方出让股份,退出上市公司。”有投行人士表示,股东有比较急迫的资金需求以及股权流通所包含的时间限制和其他一些限制,都有可能使股东在股改前转让股份。比如,一家深市公司的两大法人股股东在股改前分别以低于净资产的价格将手中股份全部卖出,业内认为主要是由于该公司近年来的业绩不理想,股东套现的欲望因而更为强烈。而另一家日前启动股改的公司由于法人股股东带有风险投资性质,不能接受所持非流通股在法定禁售期内不上市交易的承诺而在公司股改前退出。 “股东如何处置股权都有自己的考虑,往往涉及到多种因素,有时候100个原因最终体现在一个决策上。”一位上市公司董秘对此表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